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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贸促会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南通市贸促会开展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战略合作
发布时间:2024-04-19 【字体: 打印本页

4月18日上午,省贸促会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南通市贸促会在南通签署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至此,省贸促会已与省内11家法院建立机制性合作。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进一步明确了江苏省内各市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法院,其中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管辖南通市辖区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本次签约为省市贸促系统首次与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法院签约,是三方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推进我省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建设、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的重要举措。

省贸促会会长王善华在座谈交流中希望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合作,提升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效率,为中外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共同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任智峰表示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充分借助贸促会专家资源、专业调解优势,实现裁判权威性和调解便捷性的优势互补,共同推动完善多元化解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下一步,三方将依托协议加强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建立涉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南通涉外企业及外商提供更加全面、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助力南通打造国际商事多元解纷优选地和涉外司法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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